父用火燒智障兒手指 官表同情判感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1/23 15:18

最後更新: 2016/11/23 15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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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任職醫管局二級工人的61歲退休父親,因不滿患有過度活躍症、癲癇及輕度智障的11歲兒子自殘及將物件擲到街上,遂用生果刀指嚇他及以火機燒其手指,兒子於今年3月向老師表示身體不適而揭發。退休父親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,今被判感化18個月,並須應感化官要求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。

裁判官判刑指,明白被告照顧有有特別需要就讀小五的兒子是一項挑戰,著被告要珍惜家庭,亦相信被告十分疼愛兒子,不可再對他使用暴力。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悔意,並獲現任妻子支持,以及被告主動改善問題,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,判他18個月感化。

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因對兒子的行為而感到十分洩氣,並呈上由被告、前妻及現任妻子的求情信,前妻及現任妻子均稱被告為負責任的父親,現任妻子認為被告不會重犯。